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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0章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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宫晓当然不能向程戬说出自己的内心所想,就白了他一眼,道:“我的事不用你操心。你只要和菲菲过好日子就行了,我有自己的打算和安排。”

程戬说你能有什么安排?还不是人家都没有打动你呗。

宫晓说都是你那破乌鸦嘴诅咒的我,说我三十以前找不到对象。——这下应验了。都怪你!

程戬说我那纯是胡呱哒,没一点科学依据,你老人家还当真了。

宫晓说我也是一个普通人,自是在那个普通人的范围内;咋能不当真!唉,都是命,看来我三十以前要真的嫁不出去喽。

程戬还想劝她,被宫晓瞪了一眼,吓得把话又缩了回去,再不敢说这事。他心里再急,也帮不上忙,基本上是心有余而力不足。因为他接触的人当中,更没有能和宫晓相匹配相抗衡的人。宫晓能力太强,工作业绩太突出,不如她的人怎能入她法眼呢!

程戬与刘菲菲结婚后,夫妻二人的整体感情还可以。程戬这人大气,纵是刘菲菲耍些小性子,他也是一笑了之,不和她计较。刘菲菲的爸妈对程戬也是一百个满意;程戬住在他们家,真成了他们的儿子。程戬虽然是烟草局的临时工,但收入也不错,而且额外的收入也不少。当时烟厂给的赠品,像衬衫、挂历、毛巾、香皂等物品多不胜数,这些东西除了给商户一部分,但很多都被程戬拿回了家里。他们当然也用不完,还给了亲戚邻居不少。

程戬一结婚,宫晓就把他的工资卡给了刘菲菲。还交代刘菲菲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让程戬摸钱,他手里有了钱那是会没有原则和目的地乱花,你一定要掌控好你们的小金库。

刘菲菲人长得洋气又秀气,漂亮靓丽,又是医院的正式工;但她也不敢小瞧程戬。他们的收入及福利待遇差距太大了,自己的工资根本无法与程戬的相比。况且结了婚又跟着自己的爸妈一起生活,这让她心理上感到无比的踏实、满足。所以她对自己的对象还比较满意的。小俩口也是和和美美地过日子。

过日子就是锅碗瓢勺的碰碰撞撞,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矛盾产生。再恩爱的夫妻,也会有拌嘴赌气的时候。程戬和刘菲菲在一起时日一久,两人难免会有隔阂及不愉快产生。

程戬最看不惯刘菲菲的地方是她好以城里人自居,动不动就横加指责程戬老家的缺陷,这也不是那也不是,满眼的鄙夷之气。这令程戬很不舒服,感觉受了奇耻大辱一样,让他怒不可竭,双目冒火。

最令程戬不能忍受的是程戬家族中有了红白喜事,叫他们夫妻二人回去,刘菲菲是能躲就躲,能不去就不去,千方百计找借口不回家。不能夫唱妇随,让程戬很没面子。但刘菲菲死活不回去,程戬也没辙,只得一人回家。只好向别人解释刘菲菲工作太忙,委实请不下来假来搪塞。但他心里却气得咬牙切齿。——这也是他们夫妻不能成为推心置腹、无话不谈的知己的一个重要原因。还有,刘菲菲就是一个花瓶,外表光鲜,内涵空洞。除了长得美艳娇俏外,其他方面几乎没什么值得骄傲的长项。她不懂文学,没有宫晓的诗情画意及浪漫情怀,对她讲文学,简直是对牛弹琴。和不在一个频道及不知所云的人讲唐诗宋词,对讲者和听者都是一种侮辱。刘菲菲没内涵,俗人一个,又对人情世故知之甚少,所以她活得简单又复杂。简单的是她没什么朋友,没什么交往,只处在一个不大的圈子内做着机械重复的事情;她的复杂是对自己的衣着打扮相当刻意上心,打扮起来无休无止,眼看要到了上班的点了,才慌慌张张地又重照一下镜子,扭一下腰肢,看一眼镜子里的形象,抓起包就急急地出门而去。她对别人苛刻,对自己无限度地宽容。她表面光鲜亮丽,出门漂漂亮亮;但家里却乱糟糟的一窝蜂,物品摆得乱七八糟。就连睡觉的床也弄得窝窝囊囊,经常是三天两头的不叠被子。与宫晓那干净整洁的房间没一点可比性。她自己睡觉的床铺收拾得还不成样子,为不愿回老家却偏偏找令人笑掉大牙的借口——老家太脏,睡觉不舒服。

程戬反驳她说不愿意回家就别乱找理由,小姑不比你干净一百倍呀,我也没听她说过我家里脏,真是乱弹琴!

刘菲菲令他在族人面前丢尽了脸面;他真怕别人说他是个娶了媳妇忘了娘的不孝之子。但刘菲菲那自品的贵族一样的性格,典型的自私自利的心态,又不通情理的做法,程戬委实是无可奈何,只能委曲求全,并千方百计为她开脱、卸责。还好,他爹娘并不责怪他,理解他的处境。但越是这样,他越愧疚不安,汗颜羞愧,总感觉自己特不孝,父母白养他了。

但宫晓与刘菲菲截然相反。她与程戬结婚后,基本上是家里的全拿,一个人说了算。但她讲理,会来事,人情世故老练。凡事都处理得恰如其分,面面俱到,让人无可挑剔,无话可说。

程戬坐牢回来,性格变了很多,他也懒得回老家了。如果老家有事通知他回去,他一般会找借口推脱不回去。家族里门次远一点的,他娘一人回去;近一点的,宫晓和他娘回去,反正他不回去。

只要是老家的事,宫晓都高高兴兴地应承下来,自己只要不是有特别的工作缠身,和同事换换课也要和婆婆一起到乡下老家去。程戬见她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,嘲笑她说回趟家有必要那么兴奋吗,至于这么乐吗?

宫晓说怎么不高兴,在县城里憋屈死了,到乡下透透气,和家里的嫂子们说说笑笑,也能调和一下神经嘛!多好的机会呀!

有一次,家族里有人家过事,是纪念本家的一个爷爷逝世三周年,新阳人叫做过三年。程戬破天荒地和宫晓回了家。

进入那个过事叔叔家后,宫晓进堂屋里去烧纸,程戬则在外面和家族里的人闲说话。突然,本族一个二爷走近程戬,小声对他说道:

“小戬,有个事我要对你说一下。”

“啥事?二爷。”

“我上次去走一家亲戚,和柳屯街上那个某某某坐在了一个酒席上,他向我打听你呢!”

程戬一听,知道二爷所说的这个人,是他初中和中专时期的一个同班女同学的爸爸。——挺和善和气的一个人。在新阳县政府里上班;妻子在家务农——也是一个衣着整洁、稳重、有涵养又慈祥的女人。他们夫妇给程戬的印象很深刻。这个女同学的哥哥和两个姐姐都有正式工作。有的在乡政府工作,有的教学;其他的事情程戬知道得不是太详细。哦——对了,那个同学的爷爷很慈善友好,不把程戬当外人。

程戬怎么和这家人扯上关系的呢?还是因为那个女同学的缘故。

程戬上初中时复习的第三年,他们二人开始互相认识的。一班么,怎能不认识呢!但他们一年里没说过一句话,更没打过一次交道。所以说他们只是互相认识。在一个班里交集了一年,抬头不见低头见的,竟没说过话,虽是个奇葩事,但有时也很正常,不足为怪。

那时一个班级的学生多,三间屋子的教室,最少的也容纳着七八十个学生;最多的九十以上甚至上百。这么多学生,程戬又那么平不塌,表现的一无所是,没一点闪光点和亮点,不引人注目,自是没有女生搭理他,更没女生关注他。在程戬的记忆里,他的六年初中时光里,说过话的女人应该不超过五人。——五人!也许他还多估计了,有夸张的成份在里面掺杂着。在学校虽然彼此不说话不打招呼,但并不是说他们毕业后偶然相逢在了一起也不说话,互不搭理。一般情况下,程戬会和那些女同学打上一声招呼;但也有时候路上碰到了一起,也在他们彼此的纠结中擦肩而过,还是谁也不搭理谁。如果和长相一般的女同学不说话,程戬心里还无所谓,反正以前就没说过话,偶然相遇在一起,不说话也情有可原;但是和一个极有韵味非常妖娆的女同学半路上相遇了,他竟被突然滋生的一种莫名的自卑感打击得无所适从,竟不好意思搭讪人家。那女孩也好像对他不屑一顾,自是互看一眼后各走各路。这会让程戬后悔不迭,捶胸顿足。心说我他妈的怎么不和美女说话呀?吹嘘自己啊?这不是以后继续交往的良好开始吗?真笨!

程戬初中时代在交往方面的不尽人意甚至表现得相当糟糕相当懦弱,这与他的性格息息相关,密不可分。那个时代他有无法言表的自卑倾向:学习一般般,复习了好几年,前景暗淡渺茫,都令他苦恼不已,更加重了他的自卑情绪。他也羞于和女孩搭讪说话,更没心情和她们谈天说地甚至胡说八道。他被升学的压力打击得永久沉默寡言,甚至闭口缄言。

这种不尽人意的状况在他升入高中后才发生了彻底的改变。他的性格从沉闷中又恢复到了张扬的少年时代。尤其是和宫晓交往后,他的自信心和野心更是不断地膨胀起来。和女同学谈天说地他已不再犹豫害羞,几乎成了家常便饭和司空见惯的事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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